豆豆堂点评:同居暴力违法,反家庭暴力保护措
日期:2025-11-28 09:44 浏览:

11月25日,最高人行政长官召开“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,促进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”新闻发布会,明确基本生活事实中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家庭成员关系,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,为受害人提供更加立体、全面的保护。来源:财经 这样的法律定义并非凭空出现,而是对社会现实的准确回应。北京大学202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显示,40岁以下人群婚前同居比例约为40%。但长期以来,法律保护存在明显滞后。由于“家庭成员”的身份仅限于婚姻、血缘或收养关系,同居者在遇到困难时往往没有办法寻求帮助。反对暴力。例如,在北大女生鲍丽案中,施暴者通过情绪操纵和精神虐待,导致受害人自杀。如果司法机关不追究其刑事责任,这种隐性暴力很可能会因为他的“非家庭成员”身份而逃脱法律制裁。此时最高人的明确定义,就是对这一现实痛点的精准回应,让法律不再因为“不结婚”而忽视那些“有同居现实”的受害者。但也有人担心,它模糊了婚姻与同居的界限,甚至导致“事实婚姻”的联想。这实在是对法律的误解。刑法中“家庭成员”的认定仅适用于反家庭暴力领域,不涉及婚姻效力、财产分割、人身自由等权利。民事层面的权利。同居者并非会因这一认定而自动获得夫妻的合法权利。有人担心处罚会从轻,但事实上并非如此。造成轻伤以上的,仍按重罪处罚。虐待罪仅适用于长期、频繁的轻微暴力行为。另一方面,它填补了此前的行政空白。最值得注意的是,新规范将精神虐待等非身体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。与身体虐待相比,情感虐待很难以伤痕、病历等形式表现出来。而且,精神虐待往往发生在私人空间,受害者往往因为“家庭丑闻不宜公开”而忍气吞声,造成更严重的身心伤害。例如,最高人民法院11月发布的8起涉及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件中,21日,某某与男友陈某同居期间,通过辱骂、人格贬低等方式对陈某进行精神折磨,陈某在长期精神压抑下多次自我排泄、吸毒,最终自杀身亡。将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,可以建立起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,打破“看不见的暴力不是暴力”的迷思,让受害者在维权时拥有更多的法律追索权。规则先行一步,必须坚持执行。执法工作离不开全链条的协同努力。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办案、支持起诉、补充侦查等职能,帮助举证困难的被害人开通司法救济渠道。执法部门也需要更新观念,摒弃“老实人办不了家务”的思维定势。办理同居暴力案件时,要严格按照家庭暴力案件标准,确保受害人能够方便地获得《家庭暴力警示函》、《人身安全保险》、《保护令》等救济措施。另外,家庭暴力的根源认为拨打110不是问题的原因,而是维权的起点